人资社保部负责人:解释失职带薪休假等问题
新华网北京9月27日电 题:劳动者的权益:怎么保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回答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
新华社记者杜宇、谭浩
连续工龄如何计算?带薪休假怎么保障?计件制的企业还给不给加班费?严重失职如何界定……
面对这些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27日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一一作答。
“连续”的标准是什么?
有网民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中,出现“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表述,这个连续的标准是什么?是指时间不能间断,还是可以间隔一段时间?如果是能够间隔一段时间,是间隔多长时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司长邱小平明确回答,对这个问题主要还不在于间隔时间的长短,而是要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维持了劳动关系。如果劳动关系存在,就是连续;如果劳动关系不存在,就不是连续。
邱小平说:“我觉得随着诚信社会的建立,特别是随着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进一步深刻理解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将不会有一些用人单位刻意来规避劳动合同法的有关义务,也没有这个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