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考研作弊者次年不准报考
本报讯 (记者 韩晓蓉)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09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咨询”活动昨天举行,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50余家招生单位参与本次咨询,在线为考生答疑解惑。
200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考政策出现多项变化,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初试全国统考,适度调减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数量,考研作弊次年不准报考。
严重作弊重则开除学籍
教育部2009年将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初试科目进行调整,并改革命题形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初试科目调整为4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和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卷面满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和150分。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联合命题。
从2009年起,将适度调减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数量并调整招生专业结构,各招生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质量。
2009年教育部对舞弊考生和相关人员的惩处力度进一步加大。教育部首次明确规定,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处理,对严重作弊的在校考生还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