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台湾的“司法”也出现了“贫富分化”?
负责侦办扁家涉嫌洗钱案的最高检特侦组,日前在媒体记者前一字排开,对全台民众解释侦办此案至今引起社会质疑的一些问题。特侦组强调,全案已进入“中后期”阶段,年底前应该可以侦结。但针对“检察总长”陈聪明应否“避嫌”的问题,特侦组成员认为陈在法律上没有回避的理由,会继续领导特侦组,其中一名检察官甚至强调,“检察总长”与特侦组一体,希望大家相信检察官。
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社评指出,侦办扁家洗钱案的特侦组成员集体亮相,这在台湾“司法”史上也不多见。原因无它,因为办案的对像是前“第一家庭”的成员,而领导办案的高层“司法”官员也一度“喧宾夺主”,成为社会大众注视的目标。我们肯定特侦组定期侦结此案的决心,但对于结果能否符合社会公义的期待,却不具相当信心。首先,陈聪明是一位具有争议性的“司法”人员,他能否摆脱挥之不去的政治色彩,独立行使职杈,一直引起社会大众舆论的质疑。有人希望陈回避不无道理,因为日前他和前“调查局长”叶盛茂之间的“口头报告”风波,至今还余波荡漾,成为民众心中的一个“罗生门”,不知道究竟谁在说谎。特侦组成员以“职业共同体”的立场为陈聪明背书,但民众却不见得愿意为特侦组的“义行”背书。
其次,民众对于洗钱案侦办至今仍未羁押任何一名被告,始终觉得纳闷不己。承办检察官以“法定要件”和“人权”理由说明不能草率行事。这些道理我们都懂;问题是,案中主角如果换上的是一般老百姓,受到的待遇是否相同?“司法”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在民进党执政八年后,大家担心这道防线早就被特权给击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