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若隐匿洗钱公文 最高可判5年徒刑
中国台湾网9月3日消息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涉嫌隐匿陈水扁家庭疑似洗钱公文遭起诉的台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昨开记者会,大爆内幕表示他早在去年1月,就把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疑涉洗钱的情资提供给陈水扁;今年2月,他更把陈水扁儿媳黄睿靓疑似洗钱的公文正本和附件当面交给陈水扁。根据台湾地区相关规定,若陈水扁隐匿公文属实,最高将判处5年徒刑。
报道称,针对叶盛茂说法,陈水扁办公室为避免陈水扁可能触犯隐匿公文罪脱罪,昨晚紧急发出新闻稿,指陈水扁拿到的是情资,并非循正常管道呈请核示的公文。但一位岛内资深调查员则指,情资是指情报资料,“调查局”若有情资,应先上呈安全单位,而非给陈水扁。
台“最高检察署”特侦组则表示,叶盛茂今年年初指示部属签报“调钱贰字第09700042370号”极机密公文,并将国际洗钱防制组织艾格蒙通报黄睿靓疑似洗钱的数据列为附件,还要求部属登载该公文,发函给“最高检察署”,显示文件绝对是公文书,而非情资,且文件内容涉及犯罪侦查,和陈水扁的职务明显无关,交给陈水扁,当然违反相关规定。
《苹果日报》报道称,台湾律师指叶的做法应是为减轻罪刑,而陈水扁的“非正常管道”说法则太不漂亮,因无论用何种管道取得公文,只要毁损、隐匿,都构成隐匿公文书罪,可处5年以下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