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瑜:民主就可以反腐?
刘瑜 剑桥大学讲师、哈佛大学博士后
在2007年世界民主审计组织公布的“腐败排名”当中,有两个国家并列57,其中印度走的是西式民主道路。这不禁让我们思考:西式民主选举制度到底能不能防治腐败?
最近的台湾陈水扁案似乎又给了“民主防腐说”一个重击。陈水扁下台以后,机要费案还没审完,现在又冒出个海外洗钱案。面临舆论压力,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其家属曾将大量选举结余款存往海外账户,“做了法律不允许的事情”。被迫退党已经足以令他心痛,但这恐怕还是他所受惩罚的第一步而已。
可以想见陈水扁如今众叛亲离后的苦涩心情,当年他振臂高呼要扫清国民党的黑金政治时,大约不会想到自己会因腐败问题而身败名裂。
陈水扁的境遇让我想起一个人:韩国1988年到1993年的总统卢泰愚。他俩的命运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曾是推动本土民主化进程的“英雄人物”,都曾信誓旦旦要一扫政坛的腐败风气,并因此获得民众的热情支持。可惜,两人都辜负了自己的选民,卢泰愚1995年因腐败案被判入狱17年(1998年被金大中总统赦免),陈水扁案虽然还未被判刑,但也凶多吉少。两人甚至在案件曝光后的托辞都相似,卢泰愚在审判期间大言不惭地说:“我不知道那些钱从哪儿来的,也不知道它们是怎么花掉的。”陈水扁则说自己“从政以来不贪不取”,钱都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吴淑珍存到海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