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大佬:马把共同奋斗的人摔在一边 会失败
台海网7月14日讯 国民党大老、前“监察院长”王作荣,一向作风坦率、快人直语,他接受自由时报专访时称,马英九上台至今,“做的不成样子”,由于未能“通情达理”,“内阁”找错人,他认为应该找朱立伦这般年轻一辈的“组阁”,为国民党培养人才,将来马英九不做了,才有后起者可以接棒。
记者问:您最近发表文章对准“监察院长”王建煊有许多直言不讳的批评,可否更深入的谈谈?
王作荣答:王建煊太热心做事了,但他没有进入情况,其实“监察院长”这个职位,是没有太高地位的,“监察院”原来是民意机关,院长是委员选出来的,现在不是民意机关了,因此是“派”为“监察委员”并为“院长”,不是派为“院长”,连“任命”两个字都没有,是服务性质;至于“监察院”职掌,是从“立法院”权力分一点出来,但又分得不清楚,本身权力就很有限,所以王建煊他搞错了。
“监察院长”只能管行政,“监察委员”办案排班有一定的秩序,不能插队,查案不能查了再查,但没有期限,可以查一年、二年,还有委员会讨论、通过,最后报告送到“院长”这里,“院长”一个字都不能改,只能签名盖章,这才是“院长”的本分,“监委”不是你的部属。你看王建煊讲话,好像科长管科员一样,像对小孩子训话,说我要如何如何,这是不对的。
我看到王建煊又说他要充分利用审计权,他忘记了“审计部”是一个独立行使职权的机构,名义上属于“监察院”,实际上“监察院”不能管它的,审计长有任期制,这六年内,他像法官一样,除非他犯法,否则你不能碰他,他自己做主,哪里可以去指挥他?门都没有!
至于说要查巴纽案、鐽震案,他没有分清楚司法调查与监察调查,监察调查只能限于公务员违法失职,这两案假使牵涉到政府官员,可以查,如果没有,就不能查;现在检察机关已经在查了,“监察院”就不太需要去查,只能告诉检察机关快点查,不查,我就查你。所以,我说监察与司法混淆,就是这个道理。
他又说,先查绿的、再查蓝的,这话不对嘛!应该是根本不提蓝绿,只需说社会所关切的案子,我要查一查,让社会耳目一新,表示“监察院”会做事。
王建煊也说要找学者专家研究强化“监察院”功能,甚至“修宪”、“修法”,他恐怕做不到,原因之一,这部“宪法”的设计不错,各方面互相牵制,也有其理论基础,不能凭自己想法就来“修宪”,否则随便一碰,就碰到别的机关、别的条文;其二,他已经把“立法院”都得罪光了,“立法院”不理他,怎么修宪?
总之,王讲话太多,却没有进入情况,将来是会有些困难的。
“监院”现有机制 即有廉政公署功能
问:你曾任“监察院长”,你对他有何建议?
王:如果他来看我,我会告诉他,照规矩做事!你顶多是让这个院长很清白,“监委”也都很清白,“监委”如果犯案,送司法机关处罚;“监委”的案子,可以打商量请他快点办,但不能指使他如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