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73岁老师性侵女学生9年 拒绝分手被揭发
台海网7月9日报道 高雄一所中学男老师照顾国一班上的单亲女学生,由怜悯生情欲,和小他45岁的女学生发生性关系长达9年,直到她考上技术学院、结交男友,她想分手,但老师却不放手,扬言散发她的裸照;老师昨天因妨害性自主、恐吓等罪被最高法院判刑三年四个月确定。
全案在2003年曝光,检察官2003起诉,官司拖延近4年,被告的老师现年73岁,早已退休。
判决书指出,他是1993年间高雄某中学的初一班导师,因为班上有一位靠母亲微薄收入维持生活所需的女学生,他因而对女学生特别关爱,并产生欲念,借口帮忙老师改考卷叫女学生到他家,利用权势劝诱女学生发生性行为。
这名老师陆续送女学生贵重物品,提供她经济资助,关怀生活及课业升学,还提供“洞房花烛夜”、“彩色男女性生理图鉴”、“我不敢开口”、“结婚的医学”等八本性学书籍,企图启蒙女学生的性观念。
他先后在女学生家中及自家中多次性交,直到女学生高职毕业,考上新竹一所技术学院后她交了男朋友,开始避不见面而起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