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枪械判三年半 “立委”颜清标又将入狱

因持有枪械被判刑三年六个月定谳的“立委”颜清标,昨晚表示面对司法他问心无愧,尊重法院的判决,记者会后他随即驱车离去。(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台海网6月27日讯“立委”颜清标被控非法持有枪械,台最高法院昨天判刑三年六个月定谳。颜清标获悉判决结果后说:“心情很坏,但遇到了,就面对吧。”
据台媒报道,台“最高法院”已通知“最高检察署”防止颜清标潜逃,检警已监控颜清标。
依“宪法”规定,“立委”在“立法院会”期享有不被逮捕特权,因此在七月十八日会期结束前,检察官须经“立院”同意,才能拘捕颜清标入监。但“法务部”认为,相关规定仅限于侦查、审判期间,颜清标已判刑确定,将要求台中地检署尽快将颜清标发监执行。
颜清标于任台中县议会议长期间,以公款喝花酒,被依贪污罪提起公诉,检察官同时追究颜清标于1996年间,准备枪枝、子弹给手下对付向他索讨跑路费的不明黑道男子,涉嫌杀人未遂、非法持有枪械及教唆手下顶替胞弟颜清金枪击吴国华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