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应担负起“第四权”角色 免被政客分化
“统派媒体”一词是民进党执政送给台湾媒体界的政治“礼物”。在民进党的荒谬词汇中,“统派”几乎就是“卖台集团”。台湾《联合报》今日社论说,当民进党指一个媒体是“统派媒体”时,是从根本上否定了这个媒体在民主“宪政”上应当及可以担当“第四权”的责任及权利,而欲使台湾人民认为这个媒体是“不爱台湾”的。
其实,媒体的政治评论立场,在政党、政策、价值、理念,或风格等政治倾向上有所选择,这不但是自然的,本也是应当的。媒体若支持民进党,这是个别媒体自己的选择,应受尊重;但竟将批评民进党的媒体指为“统派媒体”,却在台湾媒体史上留下了一个污点。
社论说,令人痛心者,尚不仅此。在过去几年中,台湾出现了一些支持或依附民进党的媒体,他们在为民进党辩护时,竟然也将站在相对立场批评民进党的媒体同业称作“统派媒体”。彷佛挺民进党的媒体就是爱台湾,批评民进党的媒体就是不爱台湾。
“解严”二十年,台湾陷于是非混淆、黑白颠倒的二十年;因此到了二十年后的今天,民间还在异口同声地呼喊“破解台湾魔咒,重建台湾价值”。这个场景,媒体当然有无可逃逭的责任;因为,媒体对于曾经发生的执政者的沉沦,没有发挥挽救匡正的功能;对于曾经出现的执政治台时的重大错失,没有发挥有效防范的作用。例如,“修宪”所以修成如今这样一部破败的“宪法”,就媒体的责任言,有些是因媒体其实不懂“修宪”与“毁宪”的界际,有些则是因媒体甘为政客毁宪的护航者。换句话说,“修宪”导致“毁宪”,部分原因正是媒体的失职。另如,在操弄“台湾主体性”与“反贪腐”之间的比例关系,媒体难道不知当如何估算?又如,当一个媒体洋洋得意地指另一媒体是“统派媒体”时,其间是否仍有理性存在?
“解严”二十年,台湾民主政治走得如此坎坷崎岖,原因之一也许亦正在于台湾媒体迄今未能建立其专业角色与专业价值。所谓专业角色,就是“第四权”的角色,也就是至少不可为不义的执政者护航;所谓专业价值,就是在是非义理的追求上至少不可成为不义执政者的附庸。其实,也不必陈义过高,台湾媒体若能对于任何执政者皆有“廉能,诚信,爱民”等基本职能的督责,那也就勉可不辱“第四权”的本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