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防工业界要求修改军事出口三原则
英国《简氏国防周刊》2008年3月1日刊报道 近日,日本国防工业界主要军工实体强烈呼吁日本政府修改武器出口政策。他们认为,日本的“出口三原则”严重阻碍了日本国防工业的发展。
所谓“出口三原则”,就是日本在1967年4月针对武器出口问题提出的3项基本原则,即不向共产主义阵营出售武器,不向联合国禁止的国家出售武器,不向发生国际争端的当事国或者可能要发生国际争端的当事国出售武器。1976年2月,三木首相提出,对“三原则”对象以外的地区也不出售武器。1981年1月,日本国会作出了《关于武器出口问题的决议》。此后,日本一直实行禁止对任何国家出口武器的方针。但是近两年来,日本武器出口三原则越来越多地受到日本国防工业的批评。日本军工企业指出,这三项原则已经不合时宜,不能反映现代军事技术发展的趋势,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日本国防工业的发展,不利于日本军工企业参与国际军事技术研发项目,应当做出修改。
2007年11月30日,日本与印度尼西亚在印尼首都雅加达的港口举行了一个移交仪式。三艘由日本生产的巡逻舰被交付给印尼方面。这是日本第一次以政府开发援助(ODA)的形式向外界提供武器。专业人士认为,日本向印尼提供海上舰艇,有借政府开发援助突破“武器出口三原则”的意图,同时兼有对马六甲海峡等战略通道施加影响的现实考虑,而更深远的意义则在于通过与东南亚诸国的战略合作对中国进行预防性遏制。这次国防工业界新一轮的强烈呼吁能否最重让日本政府改变“出口三原则”还有待关注。(北方科技信息研究所,彭玲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