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道德规范与个人责任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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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我走下山去渡船时,我在思考博客行为准则。这让我产生共鸣,我认为原因在于我所从事的每一份新闻工作都有一套记者的伦理规范。在BW,我们每年都必须签署这份规范,并且我们会与律师进行关于报道和对来源的责任的培训。当然,在我们的博客中,我们也进行了长时间的讨论,如何处理评论,重点强调仇恨言论和诽谤。
我理解 Deep Jive Interests 的观点 在某种程度上, Tim O’Reilly 所提议的是一项评论政策,但其背后是人们在博客上应遵守的共同行为规范的概念。我认为这才是更大的概念。这让我想到了汉娜·阿伦特和邪恶的平庸,以及为什么集体罪责的概念在二战的种族灭绝中不断出现。
因为我们所谈论的是个人责任,以维护可接受行为的集体概念。这在我看来是与博客相关的团体最大的失败,在那里出现了对凯西·西埃拉的死亡威胁和性骚扰。与其单独谴责对她的评论,他们却允许这些评论存在。这给了这些评论可信度。
所以对我来说,最大的问题似乎不是匿名或删除仇恨言论,而是每个人将对执行博客所接受的行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否则,你就会回到让事情发生的状态。然后你就要为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