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破产迫在眉睫时,内部人士如何削减损失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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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大多数股东在公司申请第11章破产时遭受重大损失,但公司内部人士往往能避免大部分痛苦。这是对1975年至1991年期间在纽约和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寻求第11章保护的公司内部交易的新研究得出的结论。
研究者密歇根大学商学院的H. Nejat Seyhun和Michael Bradley专注于破产申请前的三年,发现即将破产的公司的内部出售超过了未申请破产的类似公司的内部股票销售。此外,随着破产临近,出售行为往往会加剧,并在总裁和董事长之间高度集中。相比之下,在破产申请前的30天内,这种出售通常会完全停止,这一时期受到严格的监管审查。
Seyhun和Bradley表示,所有这些表明,“一项旨在保护公司免受不可预见的经济下滑期间低效清算的法律,反而成为了一种保护公司高管以牺牲其他股东利益的策略。”他们说,随着破产临近,内部人士通过出售其持股来减少最大化公司业绩和确保公司生存的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