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尔森在与Computervision的交易中没有不当行为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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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文章“指向Shearson的手指”(财经,10月19日)对Shearson Lehman Brothers在Computervision Corp.普通股首次公开募股中的角色进行了不平衡的描述。文章给人留下的印象是,考虑到其所有权利益,Shearson无法正确地担任主承销商。
这一说法没有依据。投资银行通常在他们拥有所有权利益的发行中担任主承销商。自1990年以来涉及投资银行所有权的14个反向LBO中,所有情况下,所有者(或部分所有者)在首次公开募股中都是主承销商,只有一个例外。原因很简单:投资者期望投资银行在此类股票发行中发挥主导作用。
承销商有明确的责任,但这些责任并不包括他们无法控制的事件——在这种情况下,是Computervision股票的意外下跌。文章在做出这一重要区分时应该更加谨慎。
霍华德·L·克拉克 Jr.
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Shearson Lehman Brothers
控股公司
纽约
编辑注:哈佛商学院投资银行教授塞缪尔·L·海耶斯三世在我们的报道中被引用,他表示自己在说拥有所有权利益的投资银行在发行中担任主承销商是不寻常的这一说法上是错误的。然而,海耶斯教授确实认为,这一做法代表了一种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