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反击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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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迪·伦迪在1987年末感到震惊,当时她在新泽西州里奇伍德的潘策管理公司担任助理控制员,结束了三个月的产假回到工作岗位。在她缺席期间,这家私人房地产公司任命了一名第二助理控制员:一名伦迪训练过的男性,以暂时替代她。她保留了自己的头衔,但她声称他却承担了她的职责。诉讼补充说,伦迪以前的20多名员工被禁止与她交谈,她的办公桌被移到了一个后角。她回来的五天后,伦迪在与老板的对峙后被解雇。她的助理伯纳黛特·洛雷斯塔尼的情况也很糟糕:她在大约同一时间去产假时被告知不要回来。
去年三月,两人报复了。州法院陪审团裁定潘策公司存在歧视,并向这两位女性赔偿了总计935,000美元的工资损失和惩罚性赔偿。六月份,威廉·C·米汉法官又增加了374,000美元的利息和法律费用。潘策的律师罗丝玛丽·阿利托否认公司因她们的怀孕而解雇她们,但伦迪不同意:“他们甚至没有给我一个机会,”她说。
减少不受惩罚的情况。自1978年国会通过《怀孕歧视法》(PDA)以来,已经过去了14年,每年仍有成千上万的女性在怀孕后失去工作。许多人被非法解雇。其他人则根本没有受到保护,因为联邦政府和小企业不受该法案的覆盖。“尽管有法律,但歧视仍然非常严重,”代顿的赖特州立大学教授安·C·温特说。“这就像性骚扰:需要一些火花,比如克拉伦斯·托马斯听证会,才能让人们看到这个问题。”
还没有火花:许多女性默默忍受,要么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要么无法负担律师费。但越来越多的人赢得了扩展法律的诉讼(表格)。这应该使雇主更难以肆无忌惮地歧视。而产生的宣传可能会为一项联邦家庭假法案注入新活力,该法案保证许多新母亲享有12周的无薪假。国会在1990年通过了这样的法律,但布什总统否决了它,称企业需要灵活性来设计自己的政策。
没有人确切知道有多少女性遭受怀孕歧视。但负责执行PDA的联邦机构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表示,它每年处理的3000起怀孕歧视指控不到全国法院提起案件的5%。由克利夫兰的女性团体9 to 5,国家职业女性协会运营的热线每年接到15000个声称遭受这种歧视的女性来电。而纽约的家庭与工作研究所去年在明尼苏达州、俄勒冈州、罗德岛和威斯康星州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最多有4%的孕妇表示她们被解雇。这与1985年人口普查局的研究中发现的相同百分比相符。这意味着在美国,每年最多有80,000名女性在怀孕后被解雇。
理论上,PDA应该防止大部分这种情况。该法律通过要求雇主将怀孕视为一种残疾来修订1964年的民权法案。但民权法案豁免联邦雇员和14名或更少员工的公司,这意味着根据EEOC的估计,超过1600万名女性员工在怀孕时可以合法被解雇。
细微之处。法律也不适用于没有病假政策的雇主。这也排除了数百万女性,尽管她们中的许多人是在法律不覆盖的小公司工作。1989年,小企业管理局的一项研究发现,90%的员工人数在100人或以上的公司提供病假政策,而员工人数少于16人的公司中只有75%有此政策。“毫无疑问,问题出在小公司,”华盛顿女性政策研究所的主任海迪·哈特曼说,这是一个非营利研究机构。
即使在受法律保护的公司中,许多案例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只需问劳里·坦普尔顿。在去年一月生孩子之前,她在佛罗里达州克利尔沃特的贝蒙特科技公司计算机辅助制图部门工作了五年,该公司为公用事业绘制地下电缆图。经过长时间的寻找,30岁的坦普尔顿找到了一家可以在她的孩子八周大时接收的日托中心。但在十二月,贝蒙特表示其政策只允许她在医生说她残疾的情况下请假。当她的宝宝六周大时,坦普尔顿的医生说她的时间到了。
坦普尔顿无法为艾莉莎安排在日托中心接管之前的两周的照顾。因此,她询问贝蒙特是否可以请积累的假期、再工作一个班次,或者简单地请无薪假,但都没有成功。最后,管理层建议她在这两周内辞职,然后立即重新申请。她怀着极大的不安这样做了。
在这两周期间,贝蒙特失去了一个合同,并裁员150名员工。因此,它拒绝重新雇用坦普尔顿。公司的人力资源总监帕特里夏·J·博伊德否认坦普尔顿遭到歧视或她被明确承诺会恢复工作。坦普尔顿尝试了几位律师,但没有一位愿意以风险代理的方式接手她的案件,她也负担不起提前支付的费用。“这听起来完全不合法,但当你去抗争时,你需要钱,”坦普尔顿苦涩地说。
无窗办公室。其他怀孕的员工不会失去工作,但仍然面临歧视。有些人被拒绝加薪、晋升或培训。“或者他们可能被视为不够认真而被安排在无窗办公室,或者没有被邀请参加重要会议,”家庭与工作研究所的联合主席艾伦·加林斯基说。波士顿的工作/家庭方向公司的负责人查尔斯·罗杰斯同意这一观点,该公司为约90家大型公司(如康宁、施乐和杜邦)提供家庭问题咨询:“大多数公司,即使是最进步的公司,也存在一些这种微妙的歧视。”
这比解雇更难以证明,因为很少有女性愿意冒着失去工作的风险提出难以证明的指控。苏珊·史密斯(化名),一名在纽约的美国邮政服务员工,正在通过她的工会——国家邮递员协会追究一项歧视指控。
史密斯的孩子在七月出生,她声称她的主管拒绝让她在怀孕的最后几个月做文书工作,而是让她继续送邮件,尽管邮政服务通常会以这种方式照顾其他残疾的投递员。在未对她的案件发表评论的情况下,一位邮局发言人同意该服务的劳动合同要求其为怀孕员工寻找轻松的工作。“我的老板说轻松工作是他不必给我的特权,”史密斯声称。“但在我怀孕之前,我扭伤了脚踝,还被狗咬过,他们当时让我做。”
国会今年可能再次通过的家庭假法案将结束一些解雇。它将保证怀孕的员工在休假结束后能恢复工作。然而,它排除了拥有50名员工或更多的雇主——这一限制高于怀孕歧视法(PDA)。因此,对于每年怀孕的200万名员工中的数千人来说,信息依然令人沮丧:你可以生孩子,但往往是以失去你需要的工作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