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假期对企业来说可能并不是那么大的困难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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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布什总统去年否决了一项家庭假期法案以来,一个核心问题是有多少雇主已经提供产假。传统观点认为——而法案的反对者也争辩——如果政府强迫他们给员工提供12周的假期,许多小雇主将会受到重创,因为该法案将提供这样的假期。
现在,一项新的研究正在打破关于产假的一些先入之见。一个非营利性纽约组织,家庭与工作研究所,调查了四个州的雇主:俄勒冈州、明尼苏达州、威斯康星州和罗德岛州。研究发现:大多数公司,即使是最小的公司,已经为婴儿母亲提供了很多假期。
该研究没有涉及法案的其他部分,国会可能会在今年再次通过该法案。但在产假方面,“这表明法律只是将公司已经遵循的做法正式化,”家庭与工作研究所的共同主席艾伦·加林斯基说。
这一措施一直备受争议,部分原因是关于公司实践的可靠调查难以获得。在1989年,劳工统计局对100名或更多员工的公司的调查发现,只有41%的全职员工受到假期政策的覆盖。然而,辩论双方的对立者都认为这个数字太低。怀疑的缺陷在于:劳工统计局询问公司他们的正式政策是什么,而不是他们实际做了什么。
该研究所试图深入挖掘。它选择了四个最近通过强制产假立法的州,以便比较新法律前后的政策。为了减轻偏见的指控,它在每个州召集了约二十位来自各方的专家小组,包括商会和独立商业联合会的地方分支,这两个组织是强烈反对强制父母假期的对手。小组制定了调查问题,该调查由华盛顿州立大学进行,样本超过每个州的1,000名雇主。
调查发现,只有25%的雇主有书面的休假政策。然而,即使没有强制性立法,83%的人表示他们允许女性在生育后休假(表格)。一个大惊喜是:小公司提供休假的频率与大公司一样。即使在员工少于10人的公司中,79%的人表示他们保证女性休假期间的工作。
父亲们滞后。因此,州法律对雇主已经在做的事情影响不大。文斯·梅克斯可能是典型的例子。他是俄勒冈州麦克敏维尔第一联邦储蓄与贷款协会的总裁,该协会在四个分支机构和总部有55名员工。第一联邦在俄勒冈州三年前要求之前就允许产假,但仅为六周。从那时起,45名女性员工中有六人已休满新法律规定的12周。梅克斯认为这可能太多,但他承认这并没有对该机构造成伤害。“如果说有什么问题,那就是其他员工需要承担额外的工作,”梅克斯说。“但我们没有遇到任何财务困难或服务客户的问题。”
然而,该法案还有其他条款可能会增加雇主的成本。例如,在拥有健康保险计划的公司中,只有67%在产假期间继续支付保险费用。联邦法案将要求所有公司这样做。此外,只有60%的雇主允许父亲休假,而根据提议的联邦法律,父亲也将有权享受12周的假期。
法案的支持者指出,调查仅涉及北方相对强大的工会组织的州。位于工会组织较少的州的公司可能不那么慷慨。“此外,法律将使17%不提供休假的公司与其他公司保持一致,”女性法律辩护基金的法律政策主任唐娜·R·伦霍夫辩称。
对手也没有让步。全国独立商业联合会的立法代表特雷西·沃泽尔表示,即使这项研究是准确的,“政府不应该告诉雇主如何经营他们的业务。”仅仅因为这项研究为辩论增加了一些事实,并不意味着辩论会变得不那么激烈。